为何南宋中兴十三处战功很少有岳飞的战功?

知乎话题榜  • 2026-05-10 21:271次浏览
南宋著名历史学家李心传(1167-1244)在其传世之作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一书中,遍述了南宋高、孝、光、宁四朝典章制度及相关史事。其中,卷十九边防一(总第507条)记述了乾道二年(公元1166年),南宋朝廷评定的所谓“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”。又根据《续资治通鉴》记载: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即1166)年)甲午,诏:“诸军将士,与金人战御立功之人,其功效显著者,无以示别。今将显著战功十三处,立定格目。张俊明州,韩世忠大仪镇,吴玠杀金坪、和尚原,刘锜顺昌,五处依绍兴十年指挥。李宝密州胶西唐岛,刘锜扬州皂角林,王琪、张振等建康采石渡,邵宏渊真州胥浦桥,吴珙、李道光化军茨湖,张子盖解围泗州,赵撙蔡州,王宣确山,八处依绍兴三十二年指挥。” 是根据1166年的孝宗立定格目的十三处战功而成。 乾道二年(1166年)也即宋高宗禅为当太上皇、宋孝宗即位之后的第四年。是否是因为此时岳飞还未被平反,其战功被南宋军史抹去了?但查百度,绍兴三十二年(1162年),孝宗登基之初即打着高宗的旗号下诏:“追复岳飞原官,以礼改葬,访求其后,特与录用。”当年十月,又颁发正式文告,宣布追复岳飞“少保、武胜定国军节度使、武昌郡开国公、食邑六千一百户、食实封二千六百户”之待遇[13] 。隆兴元年(1163年),经岳飞家属要求,给还了岳飞原有田宅。淳熙五年(1178年),应岳飞之子岳霖的要求,发还了宋高宗写给岳飞的全部“御笔”、“手诏”(秦桧为陷害岳飞,曾从岳家抄走)。也就是评战功时岳飞已被平反,且此时距岳飞死去也不过24年,按说岳飞的战功不应该被湮灭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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