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飞上海求医 因航班超售被拒载
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·大河报记者韩懿亭近日,广东一博主发视频称,自己在搭乘东方航空航班前往上海就医时,因航班超售被拒载,引发关注。视频显示,该旅客抵达登机口后,被现场工作人员告知,因航班出现超售,无法乘坐原定的航班出行。旅客当场表示,自己需前往上海就医,医生号源十分紧张,希望能够按时出行。工作人员提出让旅客改签至当天12:10的航班,并升级至公务舱,同时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。双方未达成一致。12日中午,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联系当事人核实情况,对方婉拒采访。记者随后多次致电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客服及相关部门,就现场具体情形、事件进展以及航班超售处置流程等问题进行采访。电话沟通中,工作人员建议记者通过官方邮箱发送采访函。记者按要求发送采访函并补充了相关材料,但截至发稿,暂未收到回复。航司超售后拒绝旅客登机的程序是否合规?如果因此造成间接损失,乘客是否有权主张赔偿?12日下午,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。付建指出,根据民法典第820条规定,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、班次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,航司超售拒载属于根本违约。同时,《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》明确要求,承运人因超售需征集自愿者程序,未经征集不得使用优先登机规则确定被拒绝登机的旅客。付建指出,如果东航在本次事件中未先征集自愿者、未优先保障紧急就医旅客,在程序上可能存在瑕疵。付建表示,旅客因专家号作废等损失属于合理可预见损失,有权主张全额赔偿。但根据民法典及航空运输合同相关规定,违约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部分间接损失,间接损失赔偿需在航司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范围内。若旅客因未及时就医导致病情加重等额外损失,航空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。